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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档案袋】“抗癌黑茶”?虚假宣传,违法!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生活中经常会听到各种关于食物抗癌的说法
 
  吃大蒜抗癌、吃蓝莓抗癌、吃绿菜花抗癌……
 
  真的存在能抗癌的食物吗?
 
  近日,奉化一茶行的“抗癌黑茶”进入大众视野
 
  小市这就给大家带来案例——
 
  案件详情
 
  近日,奉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茶行店内的海报和售卖的黑茶包装袋上印有“黑茶九大功效:第一:补充膳食营养;第二:助消化、解油腻、顺肠胃;第三:降脂、减肥、软化人体血管、预防心血管疾病;第四:抗氧化、延缓衰老、延年益寿;第五:抗癌,抗突变;第六:降血压;第七:改善糖类代谢、降血糖、防治糖尿病;第八:杀菌、消炎;第九:利尿解毒、降低烟酒毒害”等内容。
 
  经调查,该茶行从网购平台购买黑茶包装袋,对其他渠道购买的茶叶进行重新包装(每袋250g)并摆放在店内货架上,向消费者进行展示和宣传,向自带热水瓶的消费者销售茶水,销售价格是10元/瓶。
 
  该茶行经营场所内的海报和茶叶包装袋上印有虚假内容,对其销售的茶水的功效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该茶行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违法所得金额较小,社会危害范围较小、程度较轻,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责令该茶行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0元。
 
  小市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凡有食品存在防癌、抗癌、治疗肿瘤、治疗高血压、抗血栓等这些虚假宣传表述的,无论是在商超等线下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和报刊等方式销售,请消费者都不要购买,同时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TAGS:糖类 杀菌 代谢 食品安全 抗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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